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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1-10 09:49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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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公务员的上班地点取决于他或她的工作性质。一般情况下,国家公务员的上班地点可分为两类:一是中央机关(机构)的办公地点,二是地方机关(机构)的办公地点。
中央机关(机构)的办公地点一般指国务院部委,中央军事委员会工作机构及其有关联席会议机构,中央金融管理部门,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和受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其他机构,中级人民法院、中级检察院以及国防科工研究机构的办公地点。
地方机关(机构)的办公地点一般指地方人民政府和其有关联席会议有关部门,县级人民政府,县级人民法院,县级检察院,政府管理机构,事单位及其他有关机构在履行行政职能所需的办公地点。
此外,国家公务员可能还要按照职责需要,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开展工作和活动,从而需要更多的不同地点上班。
什么是公务员
国家公务员,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,符合政策规定,行使国家行政职权,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,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。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,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。
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。
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
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“股”或办公室,规范设置县区“股所级”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。“股所级”低于“乡科级副职(副科级)”,一般由资历较老的科员担任。
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。
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、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。
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:巡视员、副巡视员、调研员、副调研员、主任科员、副主任科员、科员、办事员。
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,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。
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,分为十一个层次。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:一级总监、二级总监、一级高级主管、二级高级主管、三级高级主管、四级高级主管、一级主管、二级主管、三级主管、四级主管、专业技术员。
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,分为十一个层次。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:督办、一级高级主办、二级高级主办、三级高级主办、四级高级主办、一级主办、二级主办、三级主办、四级主办、一级行政执法员、二级行政执法员。